吉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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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


来源:扬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lsyzxs.com/ 时间:2022/4/8 10:12:56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案件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那么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

  一、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诉的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接受申诉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这里所说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指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打官司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打官司请律师需要多少钱,要根据案件来,不同案件有不同收费。一般来说:(1)按件收费。对于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2)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的额收费呈现阶梯状,比如10万以下部分一个收费标准,10-50万部分一个标准以此类推,然后根据所委托案件标的额分不同部分收费,最后叠加。

  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申诉的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法律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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